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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市监信〔2021〕11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局信息中心:
现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有关专项检查的,应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交信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未列入计划的,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省局实行计划与预算安排联动,相关处室要以抽查计划为依据编制双随机抽查经费预算,以预算为约束控制无计划抽查。
二、规范实施过程
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各级信息化部门应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三、推进综合监管
2021年度省本级抽查工作将采取“x+ 2”的综合监管模式(x代表各业务处室开展的抽查事项,2代表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凡涉企检查均需同时开展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各抽查事项责任处室应发挥牵头作用,信用监管处应积极配合;省本级联合抽查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将纳入2021年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考核指标。各市州、县市区局要在上级部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数量要达到存量企业的3%以上;联合抽查计划制定可参照省本级“x+2”模式或采取其他因地制宜的模式,扎实推进综合监管。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